服务热线:


023-62611700 

重庆律师事务

壹定发拍案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汪律师

电话:023-62611700

邮箱:278941657@qq.com

网址:www.derzablasting.com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(上峰上座)5-2

汽车撞了电动车,为何反获对方赔偿,懂得交规那点儿事!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壹定发拍案

汽车撞了电动车,为何反获对方赔偿,懂得交规那点儿事!

发布日期:2020-03-12 作者:刘伯生律师 点击:

  【案情】 司机王某驾驶机动车到十字路口,绿灯亮,正起步行进时,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,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,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。因速度不快,结果并不严重,骑电动车的无事,后座女的手臂和腿上受伤,机动车前保险杠和叶子板凹陷,油漆脱落。擦挂事故发生后,双方争执不下,叫来交警,交警在了解情况后,准备判定为同等责任。


  王某对拟判定的责任不服,于是向交警申辩:“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,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,我认为对方这电动车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了。如果鉴定结果出来,如不属于非机动车,他这个超标车,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,就是无证驾驶,应罚款300元-2000元,同时还可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。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,还要扣12分。”


  【结果】王某提出电动车赔偿800元私了,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。


  【评析】 平时大家开着汽车行驶在路上,一定会发现很多骑行电动车的人在路上横冲直撞,没有一点交通安全意识,出事后,交警一般考虑到其属弱势群体,判定机动车承担主责或同等责任。现时值春节,必须得注意行车安全,为让大家了解道路交通法律、法规,择本例加以分析,在愉悦中学习下,明白遵守交规人人有责。


  案中擦挂事故,电动车为何要反赔机动车,是因为电动车骑行人除闯经灯、非机动车不得带客等存在明显过错外,还存在“电动车”本身及引发出的相关法律问题,具体表现在:


  1.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,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等规则,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,但谁违反了规定,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。案中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,而机动车车主王某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,依法不应该承担责任。


  2.大家平常说的电动车,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设计最高时速、空车质量、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,就属非机动车。但电动车如存在:①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;②重量超过40公斤;③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;④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。上述标准只要有一条符合,那么这辆电动车就应视同为“机动车”,那么在出现交通事故后,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。所以,当你发现对方的电动车可能超标,要求交管部门委托对骑车人的电动车进行鉴定准没错。


  其实要求鉴定虽麻烦,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,现很多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,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,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。


  3.电动车被鉴定不属于非机动车,当纳入到机动车范畴后(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),随即问题就来了,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,而现在市面上现很大比例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,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。驾驶人持有任何类型的汽车驾驶证,都不能驾驶摩托车(任何一种汽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都不包括摩托车车型)。


  4. 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,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,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,面临处罚。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。


  基于以上4点,电动车主自感理亏,赔偿损失了结纷争。所以,对于交通法律法规知识,大家有必要学习和掌握,有时在关键时候还真能帮上自己一把!


  最后祝朋友们新春快乐!阖家欢乐!


  律师简介


  刘伯生律师,男,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现供职于重庆壹定发律师事务所,专职律师,执业证号:15001201510741782。


  自1992年从事专职律师以来,忠于事实和法律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、政府和行政机构法律顾问,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,所承办的具有挑战性的复杂、疑难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通过办案的积淀和积累,不断总结和研究,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

  执业中,秉承委托人利益至上的执业理念,悉知“法”之规则是为顺天理,符人情,在有生之年,永做“律工老黄牛”。座佑铭:“您的满意是对我工作鞭策,您的信任就是我履职的最大动力 !”


本文网址:/news/570.html

关键词:重庆律师事务所,律师事务所,重庆律师咨询

最近浏览:

电话:023-62611700 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(上峰上座)5-2

网址:www.derzablasting.com
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删除,谢谢!

网站地图 | RSS | XML | 关键词:

备案图标.png 渝公网安备 50019002502837号

重庆律师事务所

扫一扫关注我们
  • 在线客服
  • 联系电话
    13629726994
  • 在线留言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在线咨询